一、项目名称
西安财经学院档案馆计算机、扫描仪等设备采购。
二、招标人
西安财经学院。
三、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有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注册地在本地区,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商或经生产制造厂商正式授权的代理商;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须提交资质证明文件
1、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品牌电脑、高速扫描仪生产厂家资质认证证书;代理商还须提供经生产制造厂商正式授权的代理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在本地区部分用户名册;
以上要求为报名必备条件。
四、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5、16、17 日,上午9:00——下午4:00。
五、报名地点:
在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长安区韦常路南段2号)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科431室。
六、联系人:
潘老师:联系电话:81556197。
西安财经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 4月13日